来源:鹰潭人大2023-11-01
全社会要增强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节能降碳意识,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碳普惠活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来源: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2023-10-30
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五、落实保障措施(一)落实管理责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染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并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各类公共场所以多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来源:新乡人大网2023-10-24
第九条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新型建筑模式,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来源:平凉市住建局2023-10-24
第三章源头减量第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鼓励使用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等有利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利用的产品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2023-10-18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二)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三)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四)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
来源:武宁县人民政府2023-10-16
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上市,推广使用采用菜篮子、布袋子,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后端分类处理体系建成,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来源:渭南市政府2023-10-10
第七条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城市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第二章 减量与促进第九条 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来源:枣庄市城市管理局2023-10-09
9月26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出明确规定,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来源:桃江县发改局2023-10-09
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推进快递物流绿色发展,推广电商快件原件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完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创新处理技术,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来源:资阳市人民政府2023-10-09
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宣传、指导工作,推动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
来源:湘乡市人民政府2023-10-09
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计划。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推广电商快件原件直发,推进产品和快递包装一体化,整治过度包装。
来源:桃江县发改局2023-10-08
来源:湘乡市人民政府2023-10-08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9-25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树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理念,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持续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2023-09-25
第八条 物业管理、再生资源、餐饮、旅游、物流等行业协会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要求纳入行业自律规范,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引导和督促会员单位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
来源:芜湖市财政局2023-09-21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来源:芜湖市财政局2023-09-15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2023-09-14
第八条 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表现突出家庭”的家庭,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家庭成员熟知并掌握垃圾分类方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分类准确率达80%以上;(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住宅区组织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