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26
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重点危险废物处置场、重点垃圾填埋场、重点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逐步管控地下水环境风险。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9-09
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开展废弃矿井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报废矿井、钻井等清单,持续推进封井回填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等单位配合)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30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 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地 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及环境风险评 估.2023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类工业集聚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03
研究编制全区重点地下水污染源清单,优先将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工业集聚区、典型加油站、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固体废物贮存与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运营管理企业纳入清单,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开展地下水监测井管理维护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6-10
第四十五条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废物填埋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来源:上海莱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04-30
项目名称:重庆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填埋场二期及焚烧线改扩建项目项目类型:危废柔性填埋场使用产品:特斯普勒mss®永久渗漏监控系统(双层防渗、双层渗漏监控)、阿塔菲hdpe土工膜(双糙面及光面)、gcl膨润土防水毯
来源: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1-03-30
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及油库、高尔夫球场、再生水灌区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列入双源清单中的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按月自主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监测数据报市
来源: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1-03-29
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与水源共处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重点风险源(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及油库、高尔夫球场、再生水灌区)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格管理与控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3-19
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模式,强化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推动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来源:绿环公开课2021-01-28
四川等省全面启动区域性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和区划,为全面开启地下水管控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10月,安徽省率先启动了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开展全省552个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87个垃圾填埋场、8个危险废物处置场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1-21
第二十三条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化学品生产企业、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情况进行监测。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1-06
第四十七条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废物填埋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来源:新华社2020-12-28
第五十条 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沿河湖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矿山、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调查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
来源:新华社2020-12-27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16
第六十七条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废物填埋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2-09
持续推进本市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按照省的部署及时更新地下水“双源”数据库。...2020年底前,各区开展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场地摸排工作,对已经或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采取必要的防渗处理或风险管控。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08
第四十条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8-19
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逐步开展必要的防渗处理。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8-17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二十七条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防垮塌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20-08-12
4.2.2 优先推进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以化工园区、矿山开采区(页岩气、稀土、关闭煤矿、铅锌矿等)、尾矿库(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对渗漏严重的提出防渗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