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07-23
承德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委托承德圣和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取样检测,当时河滩地堆存废弃物呈风干状态,已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于是对产生源头养殖场粪便存储池内粪便进行了采样检测,2024年3月31日对承德东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达
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2024-07-23
按照省安排推进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控制有关工作。推广氮肥深施技术、水肥一体化等施肥新方式,降低氮肥氨排放水平。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7-23
研究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推行覆盖式处理与利用粪污技术。加大企业氨排放监管力度,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恶臭异味防治要求和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排放标准。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2024-07-22
依托襄阳正大、老河口宽泰、宏全农牧等一批规模养殖场,深化打造集生态养殖、农业生产、休闲采摘、种养旅游为一体的种养+农旅的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专业大户等第三方机构与畜禽养殖场对接,打造畜禽粪污分散收集、集中利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异位发酵床、床场一体化、传送带干清粪等粪污生产有机肥还田模式。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4-07-19
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引导秸秆产出大户就地收贮,积极培育收储运第三方服务主体。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2024-07-19
加强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7-19
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改进畜禽粪污存储及处理设施装备,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甲烷排放核算和报告制度,推动煤矿、油气系统、养殖场、垃圾填埋场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排放源定期报告甲烷排放数据。结合广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逐步实现甲烷排放常态化核算。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2024-07-19
严格执行畜禽限养区、禁养区规定,控制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的规模和数量,持续开展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工作。...逐步完善畜禽养殖场(户)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依法合理施用畜禽粪肥。大力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加快推进海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来源:江苏省政府2024-07-19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2024-07-19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日趋完善,适宜地区建立秸秆收储场所;推动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利用设施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健全源头减量机制,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4-07-19
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推广“生态养殖+绿色种植”“养殖场(户)+第三方处理机构+种植基地(农户)”等模式。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2024-07-18
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鼓励牛、猪、鸡等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
来源:韶关市住建局2024-07-18
第三十九条【处理单位责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单位未履行工作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畜禽养殖场...第三十二条【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可回收物交由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二)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理、产沼、堆肥,以及其他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方式处理,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其他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7-17
到2025年,全省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规模化养殖场采用清洁能源供暖。(省畜牧局牵头)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2024-07-17
餐厨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及养殖场禽畜粪便处理总规模 250t/d。其中,餐厨垃圾处理规模 60 t/d,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规模 90 t/d,禽畜粪便处理规模 100 t/d。...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镇雄县餐厨垃圾、粪便、污泥联合处理项目;项目位置:镇雄县城西面五谷村;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概况(1)建设餐厨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及养殖场禽畜粪便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2024-07-16
(三)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是指养殖水面在100亩以上连片池塘,或者单个养殖主体水面大于50亩的养殖场。第二十五条 【施行日期】本规定自202x年x月x日起施行。...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未对尾水、底泥进行处理或者资源化利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规模化水产养殖场超标排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