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2016-08-23
印发《秦皇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察,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地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