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物价局2014-07-10
安徽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350mw燃煤机组(#2机组)烟气脱硝设施运行申请脱硝电价的报告》(合联电办字〔2014〕030号)和《关于执行除尘电价的请示》...经研究,函复如下:鉴于你公司2号机组已安装脱硝设施和脱硝在线监测系统,并对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通过省环保部门验收,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环保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