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益阳市发改委2024-07-02
各县市区还应定期将项目开发建设相关情况报送我委(附件4)。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2024-07-02
抓好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废品回收站)监管工作,进一步夯实台帐数据报送制度。结合城市、农村不同特点,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
来源:光伏們2024-07-02
此外,积极与属地政府沟通对接,促请政府出台存量已备案项目疏导性政策文件,7月5日前向营销部报送沟通进度。今年以来,河南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持续减少,对应的分布式光伏新增规模也出现了断崖式下跌。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2024-07-02
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明确本辖区、本部门目标任务和实施路线,每月10号前报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做好跟踪服务,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来源:杭州市发改委2024-07-02
聚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扎实做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运行情况报送,全面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废旧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体系,着力提升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4-07-02
该系统包含20个北斗卫星形变监测站和13个图片视频监测站,实时监测生产生活营地、渣场、边坡、场内道路等重点区域的地质变化情况,定时自动报送各点位监测情况,形成该电站地质灾害一体化智能监测预警体系。
来源:天津市科技局2024-07-01
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会通知立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
来源:醴陵市人民政府2024-07-01
督促重点用能单位依法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对未依法报批环评、能评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或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的,责令立即停工建设。
来源: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24-07-01
各有关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年度碳达峰试点建设情况总结评估,有关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4-07-01
,将vocs减排量及奖补资金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管理科。...粤环办﹝2023﹞538号)要求进行初步核查、核实,汇总通过初审企业的《nox与vocs减排量及奖补金额清单》和申报材料、减排核算过程及数据来源说明等材料,于7月1日前将nox减排量及奖补资金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来源: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2024-06-30
作为营配调职能管理部门的支撑机构,供指中心主要负责配网调度计划执行、配网调控运行、停送电信息报送管理、配网抢修指挥、配电运维和检修计划执行管控、非抢修工单处置、95598知识库维护、重要服务事项报备、服务信息统一发布
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2024-06-28
5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4个工作日内,各旗县市区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至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旗县市区和行业部门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4.8应急终止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06-28
减排量申请材料请于2024年7月5日前报送至属地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四、申请材料(一)减排量核算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06-28
环评审批部门按《天津市环评机构评分原则》,组织对在本行政区内开展业务的环评机构开展日常评分工作,日常评分按季度统一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2024-06-28
市一级对各县(市、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情况实行一周一报,各县(市、区)于每周星期五填写附件《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23.加大宣传力度。
来源:西北能源监管局2024-06-28
五是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4-06-28
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所辖县(市、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方案初审后,汇总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三)公布试点名单。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4-06-28
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1)、《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附件2),并与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征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报送至推荐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并填写《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推荐表》(附件3),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申报表、申报书、推荐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书面(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6-28
请本批次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资料时将典型经验(附件2)电子版1份(word或wps版)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联系电话: 0311-87800807...含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企业申报资料(第三方评价报告或自评价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