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18-11-29
项目公司成立后,政府出资代表-玉溪家嘉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存量资产2003.11 万元入股项目公司,其中:500 万元为股权出资,占股比例10%,其余1503.11万元作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其所有者权益属玉溪家嘉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PPP拾穗者2018-11-20
5.2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机构(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60万元(可采用土地费用作价入股,不足部分现金补齐),持有项目公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