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生态环境2022-06-28
将继续加强对生活垃圾投放设施、河道、码头、农田、林地、插花地、未开发利用地等固体废物倾倒和填埋行为高发区域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倾倒和填埋固体废物行为,切实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推进“无废城市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2-06-27
推动低碳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无废城市”创建,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制度,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6-27
三、主要任务(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构建“无废城市”建设体系。一是成立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的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6-27
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要求,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无废城市”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探索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7
推进百色“无废城市”创建,建设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开展赤泥、锰渣、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土壤环境污染和分布状况基本摸清,“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五)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2022-06-27
“无废城市”共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无废城市”是什么?究竟怎么建?日前,四川、重庆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川渝两地共建“无废城市”的“时间表”“路线图”进行了解读。为何要建?
4.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推进沈阳、大连和盘锦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2-06-26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四川、重庆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深化重庆市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分期分批启动重庆市其余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和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6-24
“无废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详情点击国能(肇庆)热电1个项目纳入肇庆“无废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近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400mw(f)级燃气热电冷联产机组项目纳入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6-24
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推动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不断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二)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6-24
四、资金分配突出激励约束导向,对在2021年底前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苏、山东、湖北、贵州、陕西等8省在资金分配测算时分别给予4000万元奖励;对“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考核排名前
同时以上项目是创建“无废城市”条件之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4
加强“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推进低碳城市建设。贯彻低碳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低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创建紧凑型城市形态。加快推进三亚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2-06-23
6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共同举办跨省区市新闻发布会,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成都市发改委2022-06-23
11.无废城市:指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来源:福建省政府2022-06-22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统筹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2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众创建“无废城市”的参与度,实现共建共治。“十四五”期间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无废城市”。专栏7 土壤、地下水及固废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创建“无废城市”。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违规堆放点的排查和清理。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拆解审核。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推行“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模式,提高利用效率。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6-22
积极指导各市启动“无废城市”建设。(省发改委、工信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十六)强化法规规章支撑。
各地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数量、种类等情况,综合考虑环保要求、技术水平、区域协作等因素,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科学规划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