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政府2013-11-26
严格落实《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全面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6版2013-11-15
禁止选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限制采用使用年限超过5年以及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二手前处理、染色设备。
来源:中国政府网2013-09-12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