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2018-08-13
《方案》要求,今年底前,沿江5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2020年底前,沿江5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推进,实施控源截污,有效处置底泥和积存垃圾,开展生态修复,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来源:安徽省政府新闻办2018-08-10
经两年多时间的治理,截止2017年底,全省共有138个黑臭水体消除黑臭,达到初见成效标准,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1.3%,合肥、池州、宣城市基本完成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6
通过三年攻坚作战,到2018年底,长春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并实现长制久清,其他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19年底,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基本消除;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长制久清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06
到2020年,所有地级城市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县城和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昆明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3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8-08-02
2015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017年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则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来源:滁州市政府2018-08-01
全面完成voc治理、高污染燃料种类划定、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等滁城空气质量提升十大重点工程;加快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实施,确保7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完成市区3个黑臭水体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来源:华夏时报2018-08-01
列入国家清单里的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还是比较高的,达到92.5%。但三批督查又发现了新的黑臭水体274个,统算起来的完成比例是65.7%,就不高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31
2018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农委)(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1.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8-07-30
随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加快城市水体摘帽进程,明确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8-07-19
为此,《意见》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8-07-17
随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2
汾河流域各县(市)消除黑臭水体,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二、重点任务(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1.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全面提效改造。...(市水务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0.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以上。河津市、永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1
抓好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治理与修复工作,至2018年底,市本级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要求,2018年底,国家和省级考核的流域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断面水质保持相对稳定;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ⅲ类;稳步推进城市建成区水污染防治治理,市本级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
来源:经济观察网2018-07-02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30
(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3、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7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8
(三)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海口100%,三亚100%。(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100%。(五)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保持稳定,极差控制比例:0%。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6-26
全省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到2019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3%,消除劣 v类水体。全省地级城市建成区、县级城市建成区和乡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6
来源:新华社2018-06-25
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三)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