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境与生活》2018-01-10
《环保法》第55条说,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环境与生活》2018-01-0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1-02
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31
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29
第二十四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如实公开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重量或数量,环境监测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25
工业园区应当配套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转运等防治污染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第四十二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四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纳入黄牌企业名单:(一)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中安在线2017-12-17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结果
来源:废气工程师2017-12-13
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环境监测实战2017-12-11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7-12-10
公开的内容包括4部分内容,(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2)排污信息,包括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浓度和总量等信息;(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4)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来源:中外管理杂志2017-12-08
其次,企业应该增加信息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同时,还要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来源:芜湖生态中心2017-11-24
常州市环保局认为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是否属于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尚无定论2)重点排污单位应对外进行相关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2015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的第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来源:中国建材报2017-11-22
上海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罗海林表示,新版的排污许可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即要求排污单位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相关信息。
来源:大城小E2017-11-14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四)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1-07
严禁通过各种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4.按照环保等监管部门要求,提供污染治理及污染物排放的相关资料,并接受监督检查;5.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30
第六条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10-30
(三)实施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环保信息公开,督促汽修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其vocs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28
具体责任如下:(一)建立内部环境保护工作机构或者确定环境保护工作人员;(二)制定完善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三)保证各生产环节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四)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9-21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屡查屡犯的违法问题通过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