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08-24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试点工作的信息化需求保障,推广交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经验,及时指导或帮助试点单位解决废矿物油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相关技术问题。(三)做好宣传和公众监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等要求,在充分吸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08-18
第三十四条 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依法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废弃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履行生产者污染环境防治义务,防止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