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松原市人民政府2023-11-14
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加强节能监察执法,抓好石化、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能耗管控和节能监察工作,逐步健全市、县节能监察体系,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补助资金、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
来源:朔州市发改委2023-11-14
稳定煤炭生产,合理控制煤炭产能,实现煤炭供需紧平衡,加快煤矿资源整合,有序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煤矿,推进产能置换和先进产能建设,持续扩大先进产能占比。
来源: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11-08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变更后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4#高炉装备升级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
来源: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11-07
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兼并重组,优化产能结构和产业布局。
来源:三明市工信局2023-11-07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3-11-06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聚焦重点耗能行业,强化环保、质量、技术、节能、安全标准引领,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面推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来源: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11-06
来源:河北工信2023-11-06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决不允许”要求(即决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决不允许已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决不允许对落后产能搞等量置换,决不允许违法违规建设新项目),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规新建扩建冶炼产能项目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11-03
利用传统媒体、新型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错峰生产对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促进行业提质增效的重大意义,增强水泥企业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传统媒体、新型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错峰生产对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促进行业提质增效的重大意义,增强水泥企业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2023-11-02
近年来,我厅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我厅于2021年印发《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通知》(内工信冶建工字〔2021〕85号),要求各盟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能源局印发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
来源:四川省经信厅2023-10-27
完善以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10-27
完善以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完善以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25
第二十条排污单位通过下列方式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可作为可交易排污权:(一)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改造、污染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技术改造升级、清洁能源替代等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10-18
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依法依规淘汰涉重金属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建立完善全口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涉重金属企业排放总量管理,严格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监管,加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2023-10-17
(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防范过剩产能新增。落实国家关于水泥、平板玻璃的产业政策。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3-10-11
他补充道,“只要有技术门槛、做好细分市场,就可以活到过剩产能出清的那一天。”这样的市场对新玩家构成了最大威胁,盲目进入储能行业很容易成为其他企业的垫脚石。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3-10-10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力度,推动火电、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建材产业新型化发展。
来源: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09-28
富余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实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后主要污染物减少所形成的排污权,或采取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包括破产、关停)等措施后不再排放主要污染物所形成的排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