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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国最新第三方检测政策汇总【组图】(附各省市第三方检测政策解读)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03-12

      2014年,中央编办、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国务院同意的《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表明检验检测行业由国有机构垄断的局面将有所改变,第三方检测市场将通过不同形式扩大。...主要省市第三方检测行业相关政策汇总(一)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图表4:主要省市第三方检测行业相关政策汇总(二)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图表5:主要省市第三方检测行业相关政策汇总(三)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根据《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

      工信部:2016年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

      来源:工信部2018-03-12

      附件: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8年3月9日(建议全屏看图)...详情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8年第14号根据《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7﹞266号)

      来源:光伏资讯2018-03-12

      ;二是出厂前就按用户要求改变电压,这种方法可以让用户省事,但有可能被抽查到,实质上这几年被质检总局抽查逆变器过电压/欠电压保护不合格都是这种情况。...目前逆变器厂家提高过欠压保护值范围的招数有两种,一是出厂前按国家标准设计,但逆变器留有后门,安装后可以通过通讯软件和逆变器面板操作改变电压,而质检总局不会去安装现场抽查,目前绝大部分厂家都是采用这种方法

      来源:高工锂电技术与应用2018-03-12

      4、回收利用迫在眉睫三元价值更高2018年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印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强调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来源:北京青年报2018-03-07

      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加大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研究力度,研讨新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如公安部门可关注驾驶员驾驶行为的相关法规,工信部可关注车辆安全与涉及车辆安全强制认证方面的法规,质检总局可关注产品召回中关于产品安全的法规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2018-03-06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七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03-05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试点验收和示范工程评估,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四)审核确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确定试点地区,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备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05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试点验收和示范工程评估,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四)审核确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确定试点地区,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备案。

      来源:崔东树2018-03-05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2018-03-02

      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来源:国家工信部2018-03-01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来源:工信部2018-03-01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国锂电池行业2017年回顾与2018年展望(包括原材料市场)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8-03-01

      2017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举行,消息称我国工信部也已启动了相关研究,制订停止生产销售传统能源汽车的时间表,指数维持高位运行;(4)2017年9月28日,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五部门联合公布政策文件

      来源:易再生O2O2018-02-28

      8月10日,环保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2018-02-28

      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迎来政策利好2018年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8-02-28

      新政策再加码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发展,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共同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与经济性分析

      来源:分析师2018-02-28

      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由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事件概述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由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盘点| 本月你需知的十大环保事件

      来源:环境保护2018-02-26

      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环保部印发《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环保部印发《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质检总局

      利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02-26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五、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26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五、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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