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能源局2025-10-17
二、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相关要求同时存在发用电特性的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等),可根据其自身的购售电需求作为用电企业或发电企业参与市场。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5-10-17
一方面,应扩大市场参与主体,新型煤电机组、储能电站、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都应被鼓励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通过竞争来降低系统整体调节成本,并为煤电提供新的收益来源。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10-16
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要组织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综合考虑系统安全需要,定期梳理可能造成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或对系统安全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电力用户,梳理的重点包括局部地区负荷占比高的大用户、电能质量敏感型用户、重要行业用户、源荷混合型用户、负荷聚合类用户
明确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及各方责任《通知》首次明确由省级电力管理部门组织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按年度形成“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电力用户清单”,将局部地区负荷占比高、电能质量敏感、重要行业、源荷混合、负荷聚合类
为此,《通知》要求省级电力管理部门统筹梳理并认定本地区涉网用户范围,重点覆盖大负荷用户、电能质量敏感型用户、源荷混合型用户、负荷聚合类用户及自备电厂等类型。...(二)制定《通知》是强化电力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在需要近年来,因用户侧原因导致的故障停电呈上升趋势,部分地区局部负荷占比较高的大用户、电能质量敏感型用户、源荷混合型用户、负荷聚合类用户等,对系统安全运行影响日益显著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10-15
组织电网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开展区域级、省级、城市级车网互动应用场景实测。完善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推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0-15
8月19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负荷聚合商市场注销公示结果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8月1日发布了负荷聚合商市场注销的公示公告,对4家负荷聚合商市场注销进行了公示。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5-10-14
“盒子”适配单设备(如充电桩、空调),支持在紧凑场地快捷安装;“箱子”覆盖楼栋级资源(如水泵房、楼层配电室),实现局部负荷聚合;“柜子”作为区域控制中心,统筹协调社区多种资源。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5-10-13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近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电力市场零售交易的通知(交易〔2026〕yp0001号),参与主体包括已注册生效且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5-10-13
红谷滩车网互动超级充电示范站的建成投运,不仅为广大用户提供了更加便捷、环保的充电服务,缓解了新能源车主充电时的“等待焦虑”,还通过深度整合车、桩、站、网等资源,为车网互动(v2g)规模化应用、多元负荷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供了实践基础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5-10-11
(三)聚焦“荷”,推动负荷聚合互动荷端资源开发是实现能源消费革命的重要手段,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点领域。国网江苏电力以智能微电网为抓手,政企协同打造“五种典型微电网应用场景”。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2025-10-11
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来源:海南人大网2025-10-1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推进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调节,鼓励并有序引导具备响应能力的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电力用户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合理运用需求响应价格机制等方式促进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来源:青海省发展改革委2025-10-09
代理商应为青海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且与项目主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来源:电联新媒2025-10-09
三是绿电直连等新能源政策进一步促进了新型主体的发展,新政策将进一步调动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调节资源,让用户变成电源、用户两种身份。
来源:鱼眼看电改2025-10-09
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中,明确要求:原则上同一经营主体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确立服务关系。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0-09
文件明确,鼓励能源企业、售电公司、负荷聚合商、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积极投资虚拟电厂,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共同推动技术及模式创新。...新型经营主体:统调独立储能电站、负荷聚合商根据公告,连续结算试运行沿用9月整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售电公司峰谷电量比限制、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与9月工作方案一致,中长期合约曲线全部通过交易形成。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5-10-09
新型储能等快速发展,使得需求侧调节潜力显著增强,为需求侧资源利用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亟需完善电力需求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分时电价与现货市场价格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有效引导需求侧用电行为,同时支持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商业模式创新
(2)零售市场委托代理购电用户在零售市场与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签订零售合同,由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