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能源杂志2020-09-07
包括独立售电公司随着“价差红利”的退潮,必须思考企业未来的增长点。正是因为有了配电改革,才让独立售电公司进入综合能源业务有了可能。除了风口,还有障碍雷军说:在风口上,猪也能飞起来!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0-09-03
(2)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和拥有配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承担与其年供(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来源:江西发改委2020-09-02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08-28
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独立售电公司、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和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原则上按未完成消纳量占应承担消纳量的比例限制其下一年代理用户用电量。...称独立售电公司、增量配电项目公司2020年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1.5%、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5.0%、激励性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5.3%、激励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5.6%。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0-08-27
(二)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包括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2.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电量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独立售电公司、配售电公司,承担与其年购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消纳责任权重为14%,不单独设定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电量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独立售电公司、配售电公司,承担与其年购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消纳责任权重为14%,不单独设定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0-08-27
其中对售电公司承担消纳责任提出多项要求:1、独立售电公司为第一类市场主体,需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独立售电公司、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和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原则上按未完成消纳量占应承担消纳量的比例限制其下一年代理用户用电量。以下为文件原文: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20-08-26
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独立售电公司、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和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原则上按未完成消纳量占应承担消纳量的比例限制其下一年代理用户用电量。...2020年8月25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意见的函》,称独立售电公司、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电网企业等为第一类市场主体,需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08-26
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独立售电公司、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和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原则上按未完成消纳量占应承担消纳量的比例限制其下一年代理用户用电量。...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0年8月25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意见的函》,称独立售电公司、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电网企业等为第一类市场主体
来源:安徽发改委2020-08-24
2.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承担与其年供(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3.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8-21
2.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0-08-21
2.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五)全省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电力公司,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08-21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8-17
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8-17
“2019年公司代理32家企业首次以独立售电公司身份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为客户节省电费支出4000万元,真正把改革红利释放给终端用户,但是由于输配电价差仅为0.028元,根本不足以覆盖成本。”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08-14
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承担与其年供(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