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2023-10-19
第五条 【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原则,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作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重点内容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08-31
跨行政区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问题,由有关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第九条【人大监督】本省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污染环境防治成效考核制度。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08-18
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风险防控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