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2-15
(一)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做好《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调研起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2-15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2-03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修订出台,2015年“水十条”发布,2017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出台,2016年《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工作与环保工作挂钩,受到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1-14
68466300、82568321)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9-0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1-10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1-08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18年11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8-12-29
详情 六、《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宏网2018-12-29
污染防治方面,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深入落实“水十条”、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流域排放标准,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搭建用能权交易系统,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8-12-25
详情如下:关于征求《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人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现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1年 1月 11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通过,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17
全文如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号)《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18年11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8-12-14
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印发《北京市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第三批)》为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废水排放的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14
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规范环太湖地区涉化行业发展,到2020年基本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关停或转迁任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13
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保制度。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8-12-12
安徽新修订的《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从监管方式、管控标准、防治措施等方面完善制度规范,为推动淮河流域综合治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化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12-12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重点整治水污染物超标排放。9月21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法制日报人大立法2018-12-11
近日,新修订的《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10
(第三批)》的通知京环发〔2018〕3号各区环保局、水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市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企业事业单位废水排放的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来源:江苏省政府2018-12-05
三是配合省人大修订《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研究制订《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会同省质监局修订《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