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9-28
暂不具备土地利用、焚烧处理和建材利用条件的地区,在污泥满足含水率小于 60%的前提下,可采用卫生填埋处置。禁止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26
~18、hw21~23、hw26、hw32~39、hw45~46、hw48~50共31大类377小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详见桂环审〔2022〕318号附件),经营规模为焚烧处置1.65万吨/年、固化填埋处置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09-25
我区因区域位置、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工业固废呈现出产生量大、增长速度快、产生强度高、填埋处置量大、综合利用率低“四高一低”的特点,根据申报数据统计,2021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来源:南川区城市管理局2022-09-22
自9月16日起,南川区生活垃圾将全部运往綦江三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从以往的“填埋处置”变为“焚烧发电”,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全量焚烧处置,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9-19
项目如无配套飞灰填埋处置设施的,飞灰运输费和填埋处置费可在年度准许生产运营成本中列支。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9-16
按照国省统一部署,积极谋划我市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焚烧处置、填埋处置基地建设项目。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2-09-14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300吨/日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将污泥含水率降至30%—40%后运送到指定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14
,实际焚烧处置量约占核发焚烧能力的81.4%,水泥窑实际协同处置量约占核发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的31.6%,物化实际处置量约占核发物化能力的33.7%,废包装桶清洗量约占核发包装桶清洗能力的21.5%,填埋处置量约占核发填埋能力的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2022-09-13
1.炉渣本次规划环评建议规划项目产生焚烧炉渣前期可进入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后期可积极与炉渣综合利用第三方进行合作,炉渣可为建筑集料原料或制砖原料进行资源回收利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9-12
来源:陕西生态环境2022-09-10
如污泥采用土地利用处置时,宜选择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处理技术;采用焚烧处置时,宜选择热干化等处理技术;采用建材利用处置时,宜选择热干化、石灰稳定等处理技术;采用填埋处置时,宜选择浓缩脱水、热干化、石灰稳定等处理技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10
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工艺装备落后、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关审批,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实现固废产生强度年度负增长。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05
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0%以上,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降低10%。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02
来源:英德市人民政府2022-08-31
本项目建设内容有固化车间、柔性填埋场、刚性填埋场、免烧砖车间、暂存仓库(1#仓库)、污水处理站、渗滤液预处理及调节池、初雨及事故池等;生产规模为安全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共5万ta。
来源:罗平县人民政府2022-08-30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运输建筑垃圾,并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
来源:浙江发布2022-08-29
大力推进以垃圾焚烧飞灰和工业废盐为主体的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比例从去年的15%下降到5%以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18
截至2020年,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4家,其中填埋处置单位1家,焚烧处置单位2家,采用其他处置方式并部分综合利用单位10家,回转窑协同处置单位1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单位15家以及废矿物油收集单位5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2022-08-17
对于建筑垃圾处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末端处置能力与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
来源:云南人大2022-08-16
禁止将省外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贮存或者填埋处置,限制环境风险高的砷、镉、汞、铊等重金属类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从严管控液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国家统筹布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