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0-04
第十九条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的经营单位具备监测条件的,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许可的要求,自行对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周边环境实施监测;对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实施监测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30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规定进行封场,并采取工程绿化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来源: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2022-08-16
为加强吴江区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规范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苏州市吴江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指南(试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