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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灌区工程)两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13

      项目经过规划的居住、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机关办公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提出了规划调整及控制、预留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实施的技术条件等噪声防治建议。

      来源:法制日报2018-05-03

      项目经过规划的居住、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机关办公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提出了规划调整及控制、预留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实施的技术条件等噪声防治建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6

      项目经过规划的居住、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机关办公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提出了规划调整及控制、预留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实施的技术条件等噪声防治建议。

      河南省驻马店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7

      利用科学合理的交通管制来组织交通,在县域内学校、医院、机关、科研单位等噪声敏感建筑物所在路段限制通行车辆的类型。在社区、居民居住区的道路设置禁鸣、限制或禁止超车标志。

      《新乡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所有燃煤电厂均需超低排放并加强汞污染治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4-11

      对重点工业噪声源,采用治理与关、停、并、转、迁相结合的综合整治方案,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在居民区中的建筑工地规定使用低噪声设备,并规定超标机械作业时限

      全文 | 河南省新乡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1

      对重点工业噪声源,采用治理与关、停、并、转、迁相结合的综合整治方案,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在居民区中的建筑工地规定使用低噪声设备,并规定超标机械作业时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2

      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第三十二条【交通噪声管理】建设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

      来源:《基层建设》2018-03-23

      7.厂界噪声监测点布点原则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最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最大的位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23

      居民区等场所使用音响器材等设备,超出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四)在人口集中区域从事切割、敲打、锤击等产生高噪声污染的生产、加工作业;(五)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八时期间在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室内装修活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29

      第六十二条 【夜间噪声防治】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使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娱乐、游戏设施的经营活动。

      政策全文 |《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25

      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产生噪声污染,从事妨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夜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产生噪声污染,从事妨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中安在线2017-12-17

      、宣传商品和服务,以及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第五十条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城市市区从事下列活动:(一)午间(中午十二点至十四点)和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施工、娱乐的;(二)

      来源:海南省政府网2017-12-14

      第四十八条 在生产建设、经营和其他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污染环境的行为:(一)违反有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夜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环保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01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排放超标工业企业。(二)因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的企业事业单位。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来源:环评论坛2017-11-0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4.2 厂址选择产生高噪音的工业企业,其厂址选择应符合所在区域总体城乡规划和工业布局的要求,且不宜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选择厂址。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布点怎么布才合理?

      来源:环境监测实战2017-10-27

      3.3 测点位置(1) 测点布设根据工业企业声源、 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 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多个测点, 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政策|《淮北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附项目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18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加强施工噪声和社会噪声监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28

      、宣传商品和服务,以及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2日公告附近居民,并告知所在地市、县(区)

      来源:四川环保厅2017-07-31

      在环境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夜间施工作业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2017-06-13

      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布点不科学测点设置应主要针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受影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无敏感目标的一般可以不测,有必要时才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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