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18
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管理重点,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优先管控名录,到2025年底,完成一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8-16
简化流程,助力地块有效快速开发对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留白用地以及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或者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调查和监测、现场检查等表明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在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时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8-15
第八条 按照有利于提高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以及方便缴费的原则,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以由县税务局征收或者委托具有公共管理或社会服务职能的机构代收,并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财政局、税务局、相关受委托单位协同做好代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入库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8-12
三、有关要求(一)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1.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8-08
列入《名录》的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04
对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对污染地块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推动实施用地分类管理。...表2.1雅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注:1.重点建设用地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2./* 指标按新标准尚未统计。3.
来源: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2022-08-03
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2022-07-27
鼓励在编制涉及城市更新的详细规划时,督促相关当事人对用途拟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合理规划地块用途。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5
开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禁止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2022-07-25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和修复要求。强化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监管,严防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4
以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发现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7-22
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退城入园”腾退工矿企业以及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遗留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为重点,重点实施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推进安阳市文峰缸套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5.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2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7-20
来源:四川省司法厅2022-07-16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已经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存在污染地块的,应当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后再投入使用。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7-14
理顺优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规划审批流程,完善审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醒机制。到2025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合理规划受污染建设用地用途,将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不宜规划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中农药、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用地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来源:苏州生态环境2022-07-14
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苏州实现“提速”又“提质” 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涉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名录》和《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列入《名录》和《清单》的污染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7-13
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