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财政部2024-06-26
对于未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一经发现,取消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二)压实各方责任。...6月25日,财政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提出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
来源:电联新媒2024-06-24
新增项目,原则上可使全部发电量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中央财政不再提供补偿,地方可根据情况酌情考虑政府补偿,但需制定补偿退出机制。完善新能源市场化交易配套机制。
来源:工信部2024-06-21
剔除审核不通过的“小巨人”企业后,将按程序向社会公示,确定中央财政奖补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名单。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06-20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住建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多渠道争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的资金补助和贴息支持,加强省级财政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的统筹力度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06-20
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相关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支持。
来源:财政部2024-06-20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4-06-20
用好用活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积极用好中央财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发挥政府绿色采购引领作用,推动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6-20
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
来源: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06-19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制造业领域专项政策资金,争取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等资金支持范围。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06-19
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政策。创新消费金融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2024-06-17
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信贷投放,落实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推动政银企联合预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支持。
来源:江苏省住建厅2024-06-17
(二)优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的贴息支持。综合运用再贷款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来源: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24-06-14
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统筹利用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4-06-13
其中:对获得中央财政贴息的,在此基础上省财政按照1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没有获得中央财政贴息的,省财政按照1.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整理2024-06-12
浙江省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嘉兴市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此次更新了燃料电池车示范补贴标准,针对公共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公共充换电运营补贴的相关补贴内容、标准在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2024-06-12
利用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重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保主体工程给予补助,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五)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2024-06-11
利用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重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保主体工程给予补助,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利用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重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保主体工程给予补助,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五)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4-06-04
附件:1.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汇总表2.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绩效目标汇总表财 政 部2024年5月28日附件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1日,财政部下达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预算,全年报废汽车回收指标378万辆,中央资金预算总额644004万元,此外还有地方资金预算475771万元,总额达111.98
来源: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