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9-08
文件明确,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变更、延续等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详见: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违规代办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的通告为方便企业群众规范便捷办理许可业务,防范中介违规代办,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一、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2025-09-08
文件明确,经营主体范围:(一)依法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包括豁免范围内)的省内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光热等),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经营主体范围:(一)依法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包括豁免范围内)的省内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光热等),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08
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容量电费根据各机组对应的容量电价和发电业务许可证规定的装机容量计算确定。容量电费分摊。...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容量电费根据各机组对应的容量电价和发电业务许可证规定的装机容量计算确定。(三)容量电费分摊。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05
对于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的新能源项目,投产时间以市电力公司营销系统中明确的并网送电时间为准。...3.新能源项目投产,是指项目按照核准(备案)容量全部建成并网,投产时间以电力业务许可证中最后一台机组的投产日期确定。
对于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的新能源项目,投产时间以市电力公司营销系统中明确的并网送电时间为准。...对于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的新能源项目,投产时间以市电力公司营销系统中明确的并网送电时间为准。
来源:国网新能源云2025-09-04
q:假如我公司申报的投产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已经全容量并网了,但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会在2026年1月份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根据公告中相关内容:这就会造成实际投产时间晚于申报时间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03
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项目,全容量投产时间以电力业务许可证标明的机组投产日期为准,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要求,“登记多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多台机组中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
来源:陕西发改委2025-09-03
2025年6月1日以前全容量投产(集中式新能源项目投产容量以达到核准或备案容量为准,投产日期以电力业务许可证为准;其他新能源项目投产容量和日期以电网企业业务系统为准,下同)的新能源存量项目:(1)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上网电量规模相关政策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03
来源:鄂电价格2025-08-29
在保持政策刚性约束前提下,以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的最晚投产时间作为认定依据,对已全容量建成但尚未取得许可证的项目,按照许可证中载明的投产时间判定是否为存量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纳尽纳”。
来源:山西能监办2025-08-29
排查内容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等法规,重点排查以下内容:(一)依法持证经营情况1.是否存在违规无证经营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8-28
按照国家规定,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为存量项目,之后投产的为增量项目,具体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的投产时间认定。(三)做好存量项目机制执行。
来源:湖北发改委2025-08-28
集中式新能源投产容量以项目核准/备案容量为准,投产时间以电力业务许可证中核准/备案发电机组最晚投产时间为准;分布式新能源投产容量及时间以电网企业营销2.0系统中项目的“并网容量”和“并网日期”为准。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5-08-28
随着辽宁省新能源发电并网规模不断增长,该公司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和绿电供给能力,协助省内新能源企业建档立卡,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平价新能源项目可以全电量参与绿电交易。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2025-08-27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2021〕33号)相关规定,拟注销金塔新奥金能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办理注销手续。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08-26
4.1.4 生活垃圾焚烧厂应做好外部协议签订工作,外部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处理协议、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协议、调度协议、购售电协议、飞灰处理协议、炉渣处理协议、在线监测与自动监测设备维护协议等。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5-08-26
第三条【全容量并网认定方式】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容量全部建成投运且与发电业务许可证容量保持一致,即为全容量并网;并网时间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发电业务许可证最后一台(次)机组并网时间为准。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8-25
来源:山西省发展改革委2025-08-21
单个项目分批次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以最后取得的电力业务许可证载明的投产时间作为其全容量并网时间,投产容量为电力业务许可证载明的累计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