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5
按照《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5〕426号)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内的市场化用户,电费结算继续衔接江苏省分时电价政策。...一类用户全月峰段加权均价对比平段加权均价上浮比例不足60%、或谷段加权均价对比平段加权均价下浮比例不足60%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参照苏发改价格发〔2025〕426号文件规定的分时时段和浮动比例执行,峰段、谷段电价以平段加权均价为基础浮动,执行分时电价与实际交易价格形成的损益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