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2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后仍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要求的,环保部门不予批准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重点工作进度滞后6个月或县界断面单月污染物超标5倍以上的,对重点工作滞后的或国考断面控制单元内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8-07-12
3.5新建企业newfacility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的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3.4现有企业existingfacility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来源:安徽环保2018-07-12
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规定,即日起省、市、县(市)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焦岗湖汇水区域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权限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本)》(公告2016年10号)和《河南省环保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1
4.流出物监测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流出物监测方案可参照表1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制定。...表1 流出物监测方案5.辐射环境监测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可参照表2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制定。
对不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或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审批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含项目,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新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在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扬尘污染的评价内容和防治措施。(二)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实行单列支付。
逾期未完成建设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审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入水功能区的水污染物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建设项目和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7-11
3.2现有锅炉existingboiler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3.3新建锅炉newboiler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05
5.2.5 其他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规定中有原辅材料、燃料等其他污染防治强制要求的,还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地方相关规定,明确其他需要落实的污染防治要求。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8-07-0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30
对相关县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重点工作进度滞后6个月或地表水国考断面单月污染物超标5倍以上的,对重点工作滞后的或国考断面控制单元内相关县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后仍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要求的,环境保护部门不予批准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9
各级有环评审批权的审批部门在收到申请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成备案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同步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全文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7
破坏生态的建设项目;(四)擅自批准在非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贮存场和填埋、贮存、处置垃圾和危险废物;(五)发现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依法查处;(六)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
来源: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8-06-26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陕西镇安县旬河庙沟水电站工程等2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5
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用、闲置或者拆除。未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本标准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