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0-09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和撤销程序第四条 饮用水水源尚未划定保护区的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本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行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时梳理辖区内饮用水水源情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与饮用水有关的水利工程建设,对水资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