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8-28
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建立并落实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有助于新能源经营主体获得合理的收益预期,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来源:湖北发改委2025-08-28
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新能源发电经营主体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5-08-28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8月27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8月强制或自愿退出且公示生效后的市场经营主体名单,包括2家发电企业,692家电力用户。名单如下:
来源:河源市司法局2025-08-28
鼓励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第二十二条【并网服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电源、储能项目业主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地开放电网,提供并网服务。
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2025-08-28
鉴于在公示期间,没有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异议,自注册生效日期起,将上述售电公司纳入吉林省电力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目录。...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第八批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纳入吉林省电力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目录,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6家售电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申请,并进行注册材料完整性核验。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8-28
一是出台《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市场注册,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公平参与电能量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2025-08-28
云南能源监管办加大对电力市场中经营主体串通报价、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场衔接细则、竞价细则及结算细则另文明确。(二)做好政策衔接。...存量项目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对于增量项目,合理设置竞价上下限和机制电量规模,组织经营主体开展竞价,明确执行年限12年。四是明确部门分工、政策衔接、信息披露、跟踪评估等保障措施。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8-28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08-27
鄂电交易〔2025〕8号)等相关文件,《关于对市场化用户问题用电单元进行失效处理的提案》已提交湖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拟对注册但未参与交易的三峡日新水务环保(秭归)有限公司等149家经营主体的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5-08-27
《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v2.1版)》提到,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一类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侧储能、虚拟电厂、微电网等。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根据国家政策参与现货市场交易。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2025-08-27
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厉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插手干预等违法行为。(八)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8-27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公平参与电能量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市场注册,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公平参与电能量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08-27
引进金融行业低息贷款等措施,激发经营主体参与积极性。积极承接举办国家级、省部级产业会议,支持开展国际性、行业性相关活动。加强政策宣贯、优秀案例和典型做法的推广力度。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2025-08-27
要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发挥经营主体主动性、能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担当作为,确保今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2025-08-27
第四条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5-08-27
“源荷类”虚拟电厂聚合内部资源作为一个整体,以独立经营主体的身份参与现货市场,申报96点发用电预测曲线。(三)市场结算模式。...第五章 交易管理第十九条 虚拟电厂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具体按我省《电力市场规则体系》相关规则执行。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2025-08-27
公司推动全体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经营区注册市场主体超72万家,同时主动服务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发展,支持和引导虚拟电厂、新型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来源:能源中国2025-08-26
市场活力加快释放,电力市场注册经营主体已达97万家、是2020年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