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15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中段(45000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第十七条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城市,省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8-15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14
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开标日,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4.3投标人需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13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8月6日发布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办法》,此办法自9月10日开始实行,内容如下: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此办法于9月10日开始执行,内容如下: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来源:山东环境网站2018-08-13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以及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 行)第一条 本原则适用于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来源:走出去情报2018-08-13
北京院拥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测绘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水资源论证甲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四星,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
来源:长丰环保2018-08-10
2014年修订的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10
近日,广东发布关于暂停审批部分工业集聚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详情如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暂停审批部分工业集聚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09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公参信息公示内容及公参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协助编制完成,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08-0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2018-08-08
(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8
(二)推进环评审批等涉企改革举措公开及时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改革信息,规范和完善受理情况、审查信息、审批决定等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评中后期信息公开。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0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7
对未按期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环境整改工作任务、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可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审批有关区域、流域或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他有关部门协同停止相关文件审批
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2018-08-06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依法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节能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开展评选表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4
第三十条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18-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