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12-05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字经济促进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推进协调机制,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促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解决数字经济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原则,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等数字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