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2019-08-21
记者获悉,国内最大的风电开发运营企业龙源电力参与了此次竞标并报出了0.65元/千瓦时的电价。从标杆电价到竞争报价,价格降低的背后,上海奉贤项目或将成为改变中国海上风电电价变化历程的标志性项目。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2019-08-20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全国规模化充电桩运营企业共21家,其中拥有充电桩总量排名第一的为特来电,数量达13.49万台。其次为星星充电,充电桩总量超9万台;国家电网排名第三,充电桩总量为8.78万台。
来源:E20水网固废网2019-08-19
一、智能感知和操作目前,污水厂运营企业对智能感知和操作的需求较为强烈。
来源:能源杂志2019-08-12
当然,也可以选择将此前预定的能力退回给管道运营企业,通过一种被称为“开放期”的拍卖程序,管道运营企业在市场上重新出售这部分被退回的能力。
来源:企业环保诊断治理2019-08-08
建立环境服务企业的诚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第三方运营企业的运营效果,探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管理。建立有利于孵化环境污染治理市场的激励政策。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08-07
300人;至2020年底,运营企业成立的居民小区指导员队伍不少于500人。...以生活垃圾智能分类设施运营企业为主体,依托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发动社区党员骨干、退休职工,充实基层管理力量,成立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队伍,每日固定时段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
来源:江苏省工信厅2019-08-02
2019〕49号),经相关程序,拟对“国联科陆无锡新动力有限公司”、“云杉智慧(苏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绿的快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苏州汇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进行备案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19-08-02
开拓创新 自主研发设计华龙一号中核集团作为我国最主要的核电研发、建设和运营企业之一,坚持自主创新之路,致力于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核电技术,“华龙一号”是创新中核的代表。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9-08-01
第六章 准入退出第十四条 运营企业的准入实行承诺公示制,即省级平台通过网站等媒体将运营企业是否满足准入条件的信息及相关资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运营企业纳入年度公布的充电运营企业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来源:配售电商业研究2019-08-01
;管网运营企业应对输送、储存、气化、装卸、转运等运营业务独立核算,推进油气管网设施独立运营,与其他油气业务分离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开展管网分级监管,国家能源局负责跨海、跨区域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省级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管网公平开放监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管网建设运营;管网运营企业向其他方管网设施公平开放
来源:国家电网报2019-08-01
首先,缺乏实力强大的全国性运营企业,导致充电桩难以在多个小区快速推广、覆盖全国;其次,小区配电容量不足,增容成本高、难度大等因素,造成很多车主“望桩兴叹”。
来源:光伏們2019-08-01
三方协议需购电方(电力用户)、发电方(分布式发电项目)、输电方(电网运营企业)共同明确易模式、交易电量、交易期限,交易价格、计量、结算,以及三方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来源:国家电网报2019-07-30
据了解,河北省充电与储能专业技术委员会涵盖充电运营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技企业、互联网公司、高校、科研院所等45家单位。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19-07-29
5.加氢补贴:按20元/kg给予加氢站运营企业加氢补贴(从2019年开始),每年补助标准降低5元/kg。
来源:国家能源局2019-07-26
在申请受理方面,《办法》以约束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受理行为、完善优化受理方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了流程制度要求。...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公平无歧视地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服务,这是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办法》规定的核心要求。
来源:前瞻网2019-07-23
目前,关于如何处理共享单车坟场还没有比较好的良策,一方面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会抱怨回收成本高,另一方面其次废品回收站也懒得当低价“拆卸工”,于是回收和处理就成为了该行业一个突出的难题。
来源:创新企业案例研究2019-07-23
同时,这种模式中的主要问题在于环境服务价格缺乏调整机制,就有可能会导致运营企业的的运营成本变相增加,导致财务丧失持续性。四、案例分析目前我国已经连续出台多个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第一元素网2019-07-17
主要参与主体可分为:加氢站建设运营企业、电池企业、气体公司、车企、车辆租赁运营企业、能源企业、加油站建设运营企业与加氢站设备供应商等合资企业等八大类。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07-15
同样,《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配电网运营企业擅自变更配电区域的,由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