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1-15
(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2018年11月底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铸造行业企业料场堆场管理全部达到河北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2018年11月底前,对石油化工、制药、有机化工、焦化、表面涂装、印刷、印染、木质家具、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革、纺织面料鞋生产制造、平板玻璃等行业开展vocs深度治理;对37家制药企业已有vocs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1-15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严防封停设备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全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铸造行业企业料堆场按照《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存储要求,实现规范管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1-14
原则上禁止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烧结砖瓦窑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以及耐火材料、陶瓷、铸造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
来源:中华建材网2018-11-14
据博思数据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光伏玻璃市场深度调研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表明:2018年上半年我国平板玻璃销量达38200.1万重量箱,比上年同期下降2.9%。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2018-11-13
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电解铝、铸造等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措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1-13
平板玻璃、电子玻璃行业。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玻璃熔炉排放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400毫克/立方米。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1-13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8)炭黑生产行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1-13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2018-11-13
严格燃煤污染控制;严格限制剩余燃煤锅炉的使用;全面实现成型生物质锅炉烟气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实现燃煤电厂稳定超低排放;强化钢铁行业污染排放控制;全面实现水泥行业企业氮氧化物稳定超低排放;加快推进平板玻璃生产企业超低排放治理
来源:成都全搜索新闻网2018-11-12
加大环卫作业设备投入,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92%应对夏季臭氧污染防治 实施治污减排成都实施治污减排应对夏季臭氧污染的防治,对水泥、平板玻璃、火电厂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完成改造的实施绿色调度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1-12
2018 年12 月底前,上海市关停2 座100 吨电炉,推进宝钢不锈钢全面停产;江苏省压减粗钢产能80 万吨、水泥熟料产能180 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 万重量箱,加大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1-12
2018 年12 月底前,上海市关停2 座100 吨电炉,推进宝钢不锈钢全面停产;江苏省压减粗钢产能80 万吨、水泥熟料产能180 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 万重量箱,加大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1-09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2.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1-09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2018-11-05
到2020年,建材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下降至4.05吨二氧化碳,日产4000吨以上规模的水泥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平板玻璃深加工率达到60%以上,低辐射镀膜玻璃应用比例达到40%,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来源:山东省经信委2018-11-05
五、第21条:完善企业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准入标准,按照我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上半年完成对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综合标准评价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1-05
第十三条新建的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制药等污染严重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计划,限期完成搬迁或者改造。...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新建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制药等污染严重企业未进入工业园区的,在规定期限内城市建成区未完成搬迁或者改造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