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4-08-06
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总体达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2%,各设区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8-02
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2%,pm2.5浓度25微克/立方米,群众蓝天幸福感持续提升。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4-08-02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为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决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要求,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
来源: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2024-08-02
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河北省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7月30日发布《秦皇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秦皇岛市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
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2024-08-02
到2025年,我市pm2.5浓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8-02
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安庆5个未达标市,“十四五”期间实现稳定达标;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6个未达标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4-07-30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2024-07-26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按照全面推进美丽青海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巩固和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
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2024-07-24
到2025年,pm2.5浓度低于4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4%以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
来源:济源示范区管委会2024-07-24
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2024-07-23
总体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2024-07-23
到2025年,市区及各县(市、区)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达到省定目标;市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后十”之外;完成省下达的氮氧化物和vocs“十四五”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7-23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2024-07-19
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巩固改善,到2025年,大同市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市生态环境局负责)24.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同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同市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2024-07-18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pm2.5浓度不超过31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不超过8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4.1%,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7-17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7-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07-11
在空气质量方面,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各市空气质量目标指标见附件。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4-07-11
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下降到31微克/立方米;到2027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消除重污染天气。氮氧化物、vocs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