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8-17
第三十五条 禁止向水体或者在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以下和经雨水冲刷可能进入水体的滩地和岸坡,倾倒、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现有污染物,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一)向水体或者在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以下以及经雨水冲刷可能进入水体的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