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4-27
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屡查屡犯的违法问题,通过挂牌督办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2
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通过规避监管方式(暗管、渗井、渗坑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排放污染物、未依法进行环评拒不停止建设、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拒不停止排污等违法行为要对照新环保法予以查处,视违法情节可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淄博市环保局2018-04-08
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8-04-04
对于排污单位采用本标准所列推荐可行技术的,原则上认为具备符合规定的防治污染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对于未采用本标准所列推荐可行技术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4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打击。(五)做好环境应急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2
第十二条【企业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7
,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3
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等规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08
(二)随机抽查对象和内容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将辖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其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法律法规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8-02-14
对于锅炉排污单位采用本标准所列可行技术的,原则上认为具备符合规定的防治污染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8-02-01
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五)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佛山环保2018-02-01
(四)各区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除了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管,还要强化对第三方治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
来源:辽宁环保2018-01-30
、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运营防治污染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或者在运营防治污染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中弄虚作假的规定;对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停止运行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定,等等,都是相关上位法没有做出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29
第九十条 【未公开信息罚则一】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未及时按照规定方式向社会如实公开其基础信息、排污信息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环境信息的,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8
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7
公路类、水运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三)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项目,造纸(含废纸造纸)项目;(四)风电站项目;(五)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六)燃煤锅炉项目(不包括防治污染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及为生产配套的锅炉项目
来源:观韬中茂律所2018-01-16
、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其中第三项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和第四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合并即为《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所规定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5
第四十九条 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限期达到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来源:金杜说法2018-01-15
8环保法第五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2
要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