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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2020-12-04

      通知要求,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出台的电价降价及优惠政策,开展收取电费行为的自查自纠。

      来源:广西发改委2020-12-04

      95598等收集到的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问题线索转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地供电企业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转供电主体及时将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陕西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公布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0-12-03

      省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我省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合理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确保将国家本次降低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予以截留。

      上海市发布新版销售电价表: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均降0.97分钱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0-12-02

      二、市电力公司要加强降价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到期平稳衔接,继续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降价政策的落实工作,将降电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辽宁省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公布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2020-12-02

      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认真落实降价政策,不得截留,确保降价红利同步传导到终端用户。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会同电网企业加强政策宣传。

      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公布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0-12-02

      十一、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舆情监测、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本次电价调整及时落实到位,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转供电环节电价秩序整治工作,督促各转供电主体切实将降价政策红利及时全额传导至终端用户

      北京市明确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大工业用户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4.24分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20-12-02

      二、电网企业及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各转供电主体应当加强自律,做好对用户的政策告知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执行时间落实降价政策,切实将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陕西省榆林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公布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0-12-02

      省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我省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合理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确保将国家本次降低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予以截留。

      陕西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公布 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3分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0-12-02

      省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我省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合理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确保将国家本次降低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予以截留。

      关于降低上海市大工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来源: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0-12-02

      二、市电力公司要加强降价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到期平稳衔接,继续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降价政策的落实工作,将降电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上海发布新版销售电价表: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均降0.97分钱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0-12-02

      二、市电力公司要加强降价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到期平稳衔接,继续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降价政策的落实工作,将降电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辽宁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公布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2020-12-02

      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认真落实降价政策,不得截留,确保降价红利同步传导到终端用户。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会同电网企业加强政策宣传。

      山西发文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2020-12-02

      《通知》要求,各转供电主体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电价降价及优惠政策,开展收取电费行为的自查自纠。...尚未将降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转供电主体限于12月31日前将上述降价政策红利传导至每一位终端用户,不得截留。详情如下:

      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发布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0-12-01

      十一、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舆情监测、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本次电价调整及时落实到位,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转供电环节电价秩序整治工作,督促各转供电主体切实将降价政策红利及时全额传导至终端用户

      来源:北京日报2020-12-01

      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检查规范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的收费行为,督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转供电价格政策,及时将降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北京明确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大工业用户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4.24分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20-12-01

      二、电网企业及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各转供电主体应当加强自律,做好对用户的政策告知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执行时间落实降价政策,切实将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来源:新华社2020-11-30

      贵州省在专项治理中首先摸清了转供电主体底数,按照“提醒告诫、自查自纠、抽查检查、举一反三”的步骤,督促转供电主体主动清退违规加价收取的电费,并通过约谈整改、检查处罚等方式加强治理和监管。

      陕西榆林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公布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0-11-30

      省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我省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合理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确保将国家本次降低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予以截留。

      陕西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公布: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3分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0-11-30

      省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我省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合理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确保将国家本次降低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予以截留。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1-27

      北京、河北、青海等地部分转供电主体收取电价明显高于从电网企业的购电均价。黑龙江、湖南、广东等地部分转供电主体收费标准远超当地目录电价。上海、江苏、河南等地部分转供电主体近3年来普遍未落实降低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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