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7-11
第二十八条【行为规范】审定与核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关活动,保证审定与核查活动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并做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确保审定与核查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6-06
活动上,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全面深入引领公众在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生态环境行为,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