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昌市人民政府2024-09-05
探索开展再生水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来源:居县人民政府2024-08-29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汇率避险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外贸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率避险业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结售汇总额的8%的额度出具等值人民币担保保函,在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间内保函额度可循环使用
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08-22
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健全民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民营企业发展融资支持。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加强民营企业家培养,实施民营企业家孵化成长计划。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8-19
鼓励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融资担保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担保责任额纳入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支持范围并提高补偿标准,上年结转在保责任额按不超过其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2024-08-15
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优化内部定价机制,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2024-08-12
综合运用参股基金、联合投资、融资担保、政府出资适当让利于社会出资等多种方式,积极对接张江集团等资本技术优势企业,设立由头部管理人管理的未来产业投资基金,形成资本在长三角区域内更合理配置的机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2024-08-12
鼓励各市、县(区)按规定用好用足贷款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降低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门槛,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2024-08-07
坚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导向,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拓展业务覆盖面,降低担保费率,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来源:宿豫区人民政府2024-08-07
推动融资担保机构接入省金融服务平台,用好“设备担”产品,为企业购置、更新、改造生产设备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鼓励融资租赁参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常态化做好产品政策宣传,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宿数贷”“设备担”等业务,简化业务审批流程,对智改数转绿色化项目企业提供利率不超过lpr+100bp
来源: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08-06
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运运输比重,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探索微电网试点、运用“两峰两谷”电价机制鼓励企业储能等,降低用电成本;降低信贷服务、融资担保综合费率等收费标准,推动金融向实体经济让利
来源:嘉兴市经信局2024-08-06
加强氢能产业重点企业债券融资担保增信支持。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氢能制造、示范应用创新商业保险产品,有效降低氢能产业风险成本。
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2024-08-05
(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四)实施担保风险补助为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安排5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政策性担保业务,引导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和其他创新业务。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4-08-05
厦钨新能表示,本次投资主要是配套法国厦钨新能材料的前驱体需求,是公司海外发展的重要一步,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项目后续投资如需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或股东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来源:陕西省太阳能行业协会2024-08-02
文件指出,要借鉴推广陕西农信、铜川财创融资担保集团在铜川耀州试点项目中的经验做法,鼓励银行、政府性担保等企业创新融资、担保方案,降低融资利率和担保方案。文件原文如下: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08-01
(三十二)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应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发更多普惠实用金融产品,加快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优质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开展多元化股权和债券融资;支持各地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
来源: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7-30
兑现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两项政策,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银行贷款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和融资担保服务,激发金融机构融资积极性。...加快制定出台并实施自治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支持政策,对符合重点方向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支持。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再贷款等国家政策支持。
来源:嵊泗县人民政府2024-07-29
加强与省担保集团的对接合作,积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业务加快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支小在保余额同比增长20%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