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1-22
宏达公司通过管道外排废水,未经原审批单位怀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属于私设暗管;二、处罚程序合法。中方县环境保护局已履行了立案、调查,事先告知等处罚程序;三、适用法律正确。...2018年8月14日,中方县环境保护局作出中县环罚(2018)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宏达公司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沉淀池底部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宏达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1-08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三十一条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0-12-18
3、《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利用渗坑排放污水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17
五)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河涌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六)在河涌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七)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
来源:宝鸡生态环境2020-12-08
利用无人机对重点企业厂区、渭河沿岸倾倒危险废物、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摸排。...下一步工作中,宝鸡市生态环境、公安、检察三部门将进一步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长效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辖区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等环节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08
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
来源: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2020-11-30
(厂网、厂源)协同管控,对园区上游分散涉水企业建立了集中型监管门户,实行“一企一管、一企一阀、一企多表”,实现各企业排污水量、水质、总量、排污状态受控监管的透明化、在线化、信息化、智能化,有效杜绝企业私设暗管
来源:中国化工报2020-11-21
其中包括: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11-18
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黑作坊、黑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参与、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
来源:《税务研究》2020-11-16
2019年全国主流媒体公开报道危险废物典型环境违法案件140件,其中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占42.8%,未按要求申报并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方非法处置的占27.9%,私设暗管及渗坑排放危险废物的占
来源:华商报2020-09-22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5个方面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0-09-17
一、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二)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三)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09-16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重点行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陆地石油开采和陆地天然气开采业等重点行业,以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伊犁州、吐鲁番市、哈密市、巴州、阿克苏地区为重点,严厉打击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
来源:海南生态环境2020-09-16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5个方面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即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11
(二)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三)向河流、河道、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0-09-06
本次联合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五类,分别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03
来源:信网2020-09-01
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2020-08-28
《方案》明确,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24
一、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二)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