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1-13
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环气候〔2023〕179号各相关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3-11-08
郑颖指出,当前对电-碳协同呼声最大的是电力消费侧,特别是面临碳排放报告与核查要求的企业,以及出口型企业。电力消费侧希望通过参与一种机制,尽可能满足多个政策要求,从而合理控制合规成本。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2023-11-07
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逐步扩大宁东基地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范围,落实企业及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23-11-06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3-11-03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3-11-02
来源:环球零碳2023-11-01
《通知》要求“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而其他行业则要求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27
修订出台核算核查指南,将碳排放报告核查涉及的公式从27个减少至12个,优化了核算方法,有效提升了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国家-省-市”碳排放数据质量三级联审机制。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2023-10-27
来源:四川省经信厅2023-10-27
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创新推广碳披露和碳标签。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10-27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19
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应于2023年12月31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18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3-10-18
该平台可定期自动生成企业碳排放报告、能效诊断分析报告。借助该平台,襄阳供电公司从能耗系统的现状分析、优化措施、预计投入、预期节能效果等方面入手,可为企业差异化制订节能措施、优化用能方案。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2023-10-17
(省市场监管局、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营造良好环境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企业碳排放信息公开。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鼓励重点企业编制低碳发展报告,完善碳排放信用监管机制。
来源:桃江县发改局2023-10-09
探索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鼓励支持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
来源:湘乡市人民政府2023-10-09
积极推动在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气候投融资、绿色债券等方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城乡建设集团、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湘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 构建绿色金融专营体系。
来源:桃江县发改局202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