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14
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44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20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2020-07-12
若厂房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监控点的任意1小时平均浓度值(6mg/m3)或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来源:湘西州政府2020-07-11
(四)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对其有关环境服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来源:南方能源建设2020-07-08
根据《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和《海洋监测规范》,本文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体视显微镜、生物显微镜等对三峡阳江海上风电海域的叶绿素α与初级生产力以及海洋生物种类进行了统计和分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07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类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管控标准、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等。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05
6.3 对于有组织排放,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h平均浓度值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6.4 对于无组织排放,采用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的任意1h平均浓度值或一次浓度值,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6-22
7 达标判定7.1 采用手工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得的监测结果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7.2 采用在线监测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依法获取的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得到有效日均浓度值(除 ph 值外)超过本标准规定限值的,可结合其他证据判定为超标。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6-20
(三)按照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规范,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2次地下水环境监测(丰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执法发布2020-06-1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17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规范49 污水高位罐体(储罐、厌氧罐)安全技术规范50 稻田小龙虾综合种养技术规范51 草莓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52 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规范53 河长湖长公示牌设置规范54 河流水生态监测规范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0-06-16
若厂房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监控点的任意1小时平均浓度值(10mg/m3)或任意一次浓度值(50mg/m3)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09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6-05
第二十二条【自行监测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台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来源:济宁司法2020-05-31
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指标不达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本单位排污情况开展人工监测,建立本单位监测数据档案,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对排放有毒有害等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如实公开排污信息、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5-29
4.3.3 水样的现场采集应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执行。
来源:湖州生态环境2020-05-18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0-05-15
细化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要求和程序,制定并发布地方标准《湖北省重点行业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规范》(db42/t 1514-2019)。(七)执法监察从严落实。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14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性检查时,按照监测规范要求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的结果或不符合标准的行为,可以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5-11
1.3.3现场调查应参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执行。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4-29
5.2 监控位置与监测规范 5.2.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在其总排放口。雨季时采用一级强化处理超量溢流 污水的,还应增设监测雨季溢流污水一级强化处理设施的出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