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2020-08-31
前期,《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长沙市生活垃圾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阶梯式计费管理办法》《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等一系列政策先后出台。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25
纳入规划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地性质。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应当依法予以公告,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20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设置规范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第七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不符合设置规范的,应当予以改造。
来源:金融界2020-08-07
不久前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来源:唐山发布2020-08-02
01规划:新建项目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等有关部门,依据本地区人口、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结合生活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31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划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配套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
来源:河北新闻网2020-07-31
规划:新建项目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等有关部门,依据本地区人口、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结合生活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27
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验收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来源:国盛证券2020-07-27
行业新闻:1)发改委下达 45.5 亿元支持畜禽养殖场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2)国务院“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意见要求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21
公共机构要明确专门部门、专人专职负责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宣传发动、督查考核、台账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5、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20
市、县(区)政府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级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第二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参考标准:(一)机关企事业单位1.至少设置1个“四分类”垃圾投放点,配置红(有害垃圾)、灰(其他垃圾)、蓝(可回收物)、绿(厨余垃圾)4色240升垃圾收集容器。
来源:海峡导报2020-07-13
今后,漳州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将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并纳入住宅小区环卫设施验收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13
一、加强设施建设1.新建和改、扩建公园,要合理规划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做到与公园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2.已经开放的公园,要按公园规划、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在公园的各个区域,遵循方便游客投放、方便运输作业、设置简洁适用、不影响公园景观的原则,补齐配足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分类的各类设施,并迅速投入使用
来源:广西新闻网2020-07-09
梧州市公共机构率先实施强制分类,2017年至今,在公共机构范围内共配备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7410组,已基本实现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率达100%。
来源:深圳商报2020-07-06
《条例》规定“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除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的收集容器外,住宅区公共区域(含地下公共空间)不得设置其他用于收集垃圾的容器。”
来源:深圳人大2020-07-05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03
(三)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镇(街)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对选定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生活垃圾日产量、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数量等基本信息进行统筹摸底,根据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及时增加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04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自然资源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行政许可审查时,应就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建设方案征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19
2.如城、城北街道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其余各镇建成区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村居达到20%;完成4个以上镇(区、街道)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和中转站提升改造,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撤池(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