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2-06-16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等“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缴费期限,缓缴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2022-06-16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行业内大面积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6
全面落实“欠费不停供”政策,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自2022年6月起,实施为期六个月的欠费不停供措施,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15
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运输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全面落实对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支持县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
来源:吉林市发改委2022-06-15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2-06-14
一、政策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四川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2022-06-14
全面落实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置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来源:天台县人民政府2022-06-14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可申办延期缴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执行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可申办延期缴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执行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可申办延期缴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执行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来源:玉环市人民政府2022-06-14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实行用水、用电、用能欠费不停供政策,可申办延期缴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执行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实行用水、用电、用能欠费不停供政策,可申办延期缴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执行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
来源:天台县人民政府2022-06-13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6-13
内蒙古印发关于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意见,全面落实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置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06-13
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06-13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13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自治州人社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重大项目政策措施(6项)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2022-06-13
来源:玉环市人民政府2022-06-13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实行用水、用电、用能欠费不停供政策,可申办延期缴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执行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