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3-09-25
推进城市生命线系统、居民健康等重大领域适应性工程建设,支持各地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源头减排、管渠匹配、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来源:汕头人大2023-08-30
第十条【规划衔接】 编制或者修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城市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8-28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指导试点城市开展以下工作)统筹流域防洪与城市防洪排涝,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加快实施城市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和完善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体系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08-18
以城市更新为发力点,围绕危旧房屋、老旧小区、城中村、低效或者闲置用地、老旧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接续谋划储备一批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集中供热、“四类管网”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工程、海绵城市建设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08-10
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及周边区域的供水、排水防涝、消防、污水收集处理、停车、路灯照明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三旧一村”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完善供水、排水防涝、污水收集处理、停车、路灯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
来源: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23-08-09
(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城市内涝治理1.完善排水防涝系统。...加快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排水防涝、垃圾分类、生态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与灾害应急管理等领域标准规范,推进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
来源:中国环境2023-08-08
水务及生态环境部门需要加强排水设施的管理和运行,尽快打通“断头管”和河道阻水点,保障排水防涝通道通畅。及时清理堵塞物,防止排水设施失效。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管,防止暴雨时污水泄漏污染环境。
来源: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23-08-07
来源:辽宁省住建厅官网2023-08-07
全面开展城市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逐步消除易涝区段和严重易涝积水点。编制完善推进城市防洪排涝、综合防灾等相关专项规划。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五)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2023-08-04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一批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设施,消除城市易涝点,实现50%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来源:广东省人大2023-08-04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燃气、排水防涝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08-03
开展城市排水防涝、燃气等老化管网更新改造,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08-03
实施城市内涝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拓展滞蓄空间、畅通河湖水系,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逐步消除严重易涝积水区段。
来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