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2026-10-21
相关区发展改革委或管委会应会同电网企业建立跟踪指导和评估机制,在项目投运后每年1月完成前一年度运行评估。对自发自用比例、占总用电量比例、峰谷差率等不及预期或超出限值的,督促主责单位限期整改。...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上海市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沪发改能源〔2026〕140号),经相关区发展改革委和管委会组织申报,现将纳入我市2026年度绿电直连开发建设方案的绿电直连项目清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