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10-13
要切实克服简单化、“一刀切”的倾向,对尚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事求是给予整改时间,到期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采取措施;指导完成整治的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无法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
来源:金杜研究院2022-10-09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2022-10-08
运营者未对设施定期开展腐蚀、泄漏检测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10-08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的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30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30
对偷排偷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手段依法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来源:咸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09-29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排污许可监管,依法严格执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按日计罚、责令停业等措施,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兴平欣雅纸业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2022年8月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清洁化替代。(四)咸阳高新区负责,对延长石油西北橡胶公司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2022-09-26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
来源:广西生态环境2022-09-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崇左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南方锰业停产整治,对该公司处以70.75万元罚款,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崇左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新振锰业停产整治,对新振锰业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以100万元罚款,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09-19
3.对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整治,在停产整治期间,及时清理厂区内原辅材料、产品,对酚氰废水、危废等污染物进行处置,消除环境污染隐患(2022年12月31日前;验收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16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9-12
、停工过程中,未对生产装置系统的停运、倒空、清洗等环节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09-09
(九)对兴平欣雅纸业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2022年8月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清洁化替代。...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排污许可监管,依法严格执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按日计罚、责令停业等措施,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5.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08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9-08
逾期仍达不到本通告规定的,各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相应罚款
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2-09-06
加强全市工业炉窑管理,有行业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必须达标排放;无行业标准的工业炉窑,必须达到《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对不达标的工业炉窑实施停产整治。引导企业自主减排。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9-06
加快“散乱污”企业处置,依法依规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方式分类施治。优化产品结构,引导企业开发高性能、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新产品。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9-05
来源:苏企管家中心2022-09-05
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