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02-14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 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02-14
广泛开展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典型案例等宣传与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2023-02-14
操作指南查询路径为:信息披露-标准规范-市场主体注册流程-售电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操作指南。信息披露前须将注册信息及相关材料更新至最新,避免因证明材料超期、失效、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影响年度信息披露。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3-02-13
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高度关注新增环保设备设施带来的安全问题,提出推广环保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在制修订涉及环保设备设施工程项目、工艺设计、产品技术、控制技术和运行管理的标准规范时
来源:朔州市能源局2023-02-13
(三)健全完善储能标准体系完成储能标准体系搭建工作,标准规范建设与储能技术应用协同推进,确保各阶段储能应用安全可靠;超前落实储能回收主体责任,保证储能电池可追溯可回收;同步落实支持储能技术应用的配套政策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02-13
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与标准规范。到2030年,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利用量达到10%。4.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与标准规范。到2030年,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利用量达到10%。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坚强智能电网,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全省范围优化配置。
来源:中国工程院院刊2023-02-13
现行的氢能标准体系主要针对燃料电池和交通领域应用,绿氢供应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滞后于行业发展,缺乏工程数据和实践案例支撑,不协调、不配套的现象较为突出。...开发氢能装备和应用终端的风险状态评价与预警工具,形成氢能装备的性能检测、试验方法、标准规范、基础设施,发展“材料+部件+装备+系统”的全链条检测与评估体系。
来源:濮阳市人民政府2023-02-10
把安全作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全产业链安全风险防控。加强部门协同,逐步建立与氢能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科研攻关、推广应用、建设运营等产业生态、标准规范。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2023-02-10
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与标准规范。到2030年,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利用量达到10%。4.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与标准规范。到2030年,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利用量达到10%。加快推动交通领域燃料替代,实施以电代油、以氢代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效能。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2023-02-10
鼓励工业企业、建筑业主等市场主体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安装温室气体排放、能耗在线监测设备,对接入深圳节能在线公共平台、深圳市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双碳云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示范项目,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23-02-10
完善落实基础标准、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平台工具标准、安全和隐私标准、交易流通标准、行业应用标准等大数据标准规范,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大数据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落实数据质量标准规范,强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构建涵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治理体系。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通过质量监控、诊断评估、清洗修复、数据维护等方式,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可用、好用。
来源:盘州市人民政府2023-02-10
加快推进氢能产业链建设,引进国际氢能标准规范,打造制氢、储氢、输配氢、用氢的产业闭环。充分运用省内煤炭资源、水资源、工业副产氢优势,重点突破电解水制氢、工业副产氢提纯及煤制氢技术,逐步降低制氢成本。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2023-02-09
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与标准规范。到2030年,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利用量达到10%。4.合理调控油气消费。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3-02-09
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与标准规范。到2030年,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利用量达到10%。合理调控油气消费。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2-09
强化数据标准规范和引领,逐步推动技术、监管、规则等制度创新,探索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的实现路径。
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3-02-09
6.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对场外处置的污染土壤进行危险废物鉴定。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3-02-08
各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严格审核企业材料,对材料存在缺漏项的企业,应及时反馈并指导企业补充完善。已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的生产线与未完成替代的生产线的vocs废气合并处理或排放的,暂不纳入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