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24-06-24
第四章 污水处理第三十五条【运营合同】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签订维护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示范文本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来源:阜阳市发改委2024-06-24
各县市区(园区)电力主管部门要督促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增量配电企业切实履行负荷管理义务,在负荷方案中明确其移峰填谷、轮休轮停及有序用电可中断负荷指标,指导增量配电企业根据指标,动态编制并严格落实本辖区范围负荷管理方案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4-06-21
新版《管理办法》明确了售电公司注册条件、注册程序及相关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共计9章46条。
来源:乌苏市人民政府2024-06-21
对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义务履行情况实施严格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做好应急响应期间采石(砂)场的扬尘控制工作。...2.3 相关单位职责及公众义务(1)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自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被列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6-21
第三方核查机构、专业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核查工作,并履行保密义务。...未按时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原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义务由分立后的单位共同承担。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06-21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 2 家,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3.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024-06-2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6-21
第二十七条 排污单位提供的信用修复相关材料应至少包括纠正其失信行为并履行相关义务的证明材料。...第四条 信用修复是指排污单位、相关从业人员为改善其信用评价结果,在纠正其失信行为并履行相关义务后,提出申请修改其关联的信用信息,修复信用记录的活动。
来源:南方电网2024-06-21
交流线缆、ems能效管理系统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来源: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06-20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来源:中国环境2024-06-20
社会组织提起诉讼,有利于督促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人及时履行清缴义务,进一步减少碳排放。...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不仅是行政法律规范赋予的行政义务,同时有助于降低环境风险,对于减缓气候变化、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6-20
加大力度宣传节能降碳理念、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推动用能主体积极落实节能责任、依法履行节能义务,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4-06-20
用好教育领域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统筹高教强省专项资金、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现有专项资金,用于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
来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06-20
第六条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开发利用生态资源的过程中,有保护生态资源的义务和责任。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捐赠和投资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各项事业,保护捐赠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4-06-20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来源: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2024-06-19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只允许三家以内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06-19
五、配额清缴与抵销机制(一)配额清缴重点排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重庆市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提交与其经审定的2023年度碳排放量相当的配额,履行清缴义务。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6-18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2024-06-18
(二)自愿以购买龙江绿碳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和参与碳减排的个人、组织或企业是交易的受让主体。(三)鼓励高碳排放企业购买林业碳汇履行自愿减排义务。...(二)可用于火电、化工、建材、交通等行业自愿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碳减排义务。(三)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按照生产生活产生的碳排放量,自愿购买林业碳汇抵消其碳排放量。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