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5-04-15
要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做好资金预拨付工作,减轻企业垫资和经营压力。
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04-15
请相关经营主体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切勿委托他人签订线上零售合同,谨慎签订合同,防止利益受损。...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通报2025年3月份山东电力零售市场纠纷申诉情况,2025年3月,山东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纠纷申诉功能共受理相关经营主体零售市场纠纷18宗(往月已受理相同纠纷事项不再重复受理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4-15
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范围,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值得关注的是,该文件明确提出,“暂未参与所在地区现货市场的新能源发电主体,应与其他经营主体共同按市场规则公平承担相应的不平衡费用”,为后续新能源项目与其他发电项目共同承担电力系统调节成本、所有电源电量公平竞争奠定基础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5-04-15
华福证券认为,《意见》的出台在机制方面完善,有助于虚拟电厂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在电力市场中发挥更大作用,也为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新能源消纳提供了有力支持。...根据《意见》给出的定义,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04-14
配建储能与多个经营主体存在配建关系时,应与所有存在配建关系的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在唯一的经营主体名下增加配建储能项目(单元)。详情如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4-14
虚拟电厂是跨领域跨行业融合的代表性业态,一方面,伴随着电力市场建设纵深推进,虚拟电厂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平台作用,为海量小规模、无法独立参与电力市场的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提供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为电力市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合规参与市场化交易有关情况。...各有关派出机构组成工作组赴辖区内市场运营机构和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经营主体,采取监管座谈、查阅资料、查询系统、问询笔录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管。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4-14
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2025-04-14
目前,经营主体可通过中长期合同转让交易调整曲线,以双方确认的d-2日(d为执行日)交易数据作为调整依据。现货交易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不报量不报价”的模式组织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详情如下: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5-04-14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4-14
与此同时,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不断加大,虚拟电厂作为聚合需求侧资源参与电网调节和市场交易,促进供需协同的新型经营主体,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市场方面,《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将虚拟电厂单列为一种新型经营主体,山西、广东发布了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的细则,已基本明晰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政策性需求响应三种收益模式。
来源:浙电e家2025-04-11
新的盈利可能性在不少充电桩运营商还着眼于单一的盈利模式时,有部分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新角色——新型经营主体。...次年,国家时隔19年发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成为新晋电力市场成员。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2025-04-11
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在招标投标领域加强合作,促进各类经营主体优势互补、资源融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万州区税务局等)2.强化民营经营主体“升规上限”。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4-11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加快推进虚拟电厂作为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整体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交易,并明确相应的电量电费计算原则。虚拟电厂在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开展购售电业务,应具备售电公司资质。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04-11
来源:宁夏电力交易中心2025-04-11
将每个经营主体的市场份额除以总市场份额,然后平方,再将所有经营主体结果的平方值相加乘以10000。...top-5指数指市场占有率前5名经营主体的市场占有率之和。
来源:硕电汇2025-04-11
政策拓展:在《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中,明确规定虚拟电厂为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可以豁免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4-10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电力领域重大问题,群众反映的用电突出问题,以及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综合监管,有效推动问题解决。(二)坚持系统思维。...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合规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场运营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和报送等情况。监管对象:6个省份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