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春市人民政府网2018-05-21
22.石宏伟,男,54岁,中共党员,现任监理单位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日常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抓得不严,安全教育抓得不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一)对有关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处55万元的罚款、对四川强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处52万元的罚款、对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处